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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拓宽中职学生上升通道。突出中职教育的基础性,中职学校须注重为高职院校输送具有合格文化基础和扎实技术技能基础的生源。减轻中职学生应试压力,将中职学考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并(不再分卷I和卷Ⅱ),不再组织全省统一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减少高职分类招考类别,给予中职学生充分选择空间,打破考生报考类别限制,考生可从12个高职招考类别中任选1个类别进行考试,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科目为所选择类别对应的科目。
(三)职业技能赋分。各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根据考生中职阶段获取的各类技能证书(证明)情况,分等级进行成绩认定,为学生职业技能赋分,不再组织全省统一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可自主选择以下三类的任意一类进行职业技能赋分,满分200分。考生取得的职业技能证书、技能竞赛证书或学校职业技能测试类别需与报考的招考类别相关,方可赋分。考生取得多本技能证书(证明)的,成绩就高赋分,不重复计分。职业技能赋分成绩由考生建档单位录入,并对准确性负责。
中职学考和职业技能赋分的成绩作为中职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主要依据。中职学校依据中职学考成绩,结合本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对学生进行毕业资格认定。成绩未达毕业要求的,由所在学校自行组织补考。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依据中职学考和职业技能赋分的总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75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400分(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150分,职业技能赋分成绩200分。